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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股东四川香凤开炮 ST东碳重组生变数

发布时间:2009-12-29 | 浏览人数:2171人 | 供稿:本地

  ST东碳的重组又生波折,好不容易于10月披露的重组预案可能面临变更。

  由于上周连续3个交易日跌停,ST东碳昨日发布了股价异动公告,称第一大股东四川香凤企业认为,ST东碳董事会于2009年10月16日通过的重组方西安紫薇地产提交的重组预案,与四川香凤与其签订的《合作协议》严重不符。四川香凤表示,ST东碳董事会在通过重大资产重组预案之时,自己就已表示强烈反对,现再次表示强烈反对,并要求ST东碳董事会敦促重组方尽快提交符合要求的重组方案,供董事会审议。而在12月18日,四川香凤又表示,目前其正与相关各方就重组事宜进行沟通、协商。

  ST东碳昨日的公告还称,在可预见的两周之内除已经公告的信息外,不存在应披露而未披露的事项。

  大股东的意见或许意味着ST东碳此次披露的重组预案“不作数”。根据今年10月19日披露的重组预案,ST东碳拟以9.73元/股,向西安紫薇地产、湘晖股份、华鸿财信、瑞庆科技等特定对象发行约1.49亿股购买账面净值11.33亿元房产资产。

  但此后,ST东碳被指存在信息披露违规行为。因为重组预案中披露,早在今年4月7日,四川香凤就与重组方代表张敏学签署了《股份表决权托管协议》,并向张敏学出具了《授权委托书》,造成ST东碳控制权的实际转移。当时双方约定,托管期限自湘晖股份向香凤企业支付控股权让渡款3000万元之日起,至ST东碳此次重大资产重组事项获得证监会和交易所审核同意并予以实施之日止。

  就在外界对该行为的性质议论纷纷时,ST东碳再次曝出消息。公司12月11日披露,今年8月27日,四川香凤提出解除上述《托管协议》及《授权委托书》;而重组方代表直到12月7日方回函同意终止上述事项。有意思的是,在就解除一事未获重组方回函的情况下,公司依旧宣布停牌筹划重大事项,并在10月19日披露的重组预案中仅披露了托管协议的签订,而并未披露四川香凤已提出解除该事项。

  虽然在上述协议终止后,ST东碳总经理黄彬表示终止股权托管一事不会影响重组进程,但从昨日公告表述看,原先披露的重组预案或许面临“变脸”,而大股东强烈反对的原因具体为何,公告也未做更多描述。

  值得一提的是,发布重组预案后,ST东碳股价连续多日涨停,直到12月11日宣布终止托管协议前,股价最高探至14.99元。(上海证券报)

  注:本为转载于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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